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丘市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安政办〔2024〕16 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安丘市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十条措施》 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丘市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十条措施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着力扩大容量、保障重点、提升服务,推动就业工作质量齐升,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600人以 上,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现拟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保障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留安、回安、来安“ 3A”行动,统筹推进就业服务进校园、青年就业见习、 “ 三支一扶”计划,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比例稳定在 90%以上。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 支持鼓励创办家庭农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高频组织直通名校、名企名校行等特色招引活动,加力推动青年人才集聚,年内引进各类青年人才2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重点群体兜底帮扶。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深化“ 乡村振兴劳务基地”“特色劳务品牌”创建,做优做强“零工客栈”服务品牌,健全完善“一栈多点”服务体系,全方位促进零工群体就业增收。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持续推进公 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就业服务智慧化转型。依托“潍坊市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以“就业码”为主线、“招聘码”“政策码”“培训码”等 N 个子码为载体的全开放式智能就业服务链条,让所有用人单位、劳动者“码上”就能获取个性化需求信息,精准享受政策、招聘、求职、培训等“一条龙”服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四、扩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办好2024年全市创业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集聚创新创业要素,挖掘培育优质创业典型10人以上,打造“安心创”大赛品牌。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年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为我市创新创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探索搭建“社区微业充分保障、零工客栈补齐短板、公共招聘扩容提质、公益性岗位全面兜底” 的立体化、全覆盖基层服务体系,解决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 问题。深入推进“社区微业” 三年行动计划, 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社区就业服务网点,增强社区吸纳就业能力,激发社区创业活力,构建15分钟社区就业服务圈。市内打造不少于4处家门口就业驿站,全面满足群众多样化就业需求。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培养”为路径,按照“服务产业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安丘特色” 的原则,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山东手造、鲁菜师傅等特色培训项目,探索新业态新模式劳动者培训模式,打造“安丘工匠”服务品牌,年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以上,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
七、强化企业用工精准服务保障。持续开展“百场千企万岗促就业”招聘活动,完善“云招聘+直播带岗+现场招聘” 三位一体招聘模式,创新组织“ 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 “招聘大集”等特色活动,持续放大品牌效应。全年助力4000家次企业招工招聘360场次以上,不断畅通用工求职渠道,提升招聘求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速建设创业创新赋能中心。整修利用原水木年华商务大厦,按照培育小微企业,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孵化新模式、新业态企业规划,给予适当减免房租及合规财政奖励等扶持,赋能一批创业创新人员,吸纳一批新就业人员。(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兴安街道)
九、常态化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密切跟踪重点行业、群体就业变化,动态捕捉风险苗头,提早预判风险走势,兜牢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底线。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扛牢失业保险发放政治责任加速释放稳就业政策红利。对规模以上重点企业落实专员服务、政策跟踪、稳岗培训等工作机制,全力帮扶工业企业稳岗减负。(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十、防控化解基金资金风险。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 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规范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资金经办岗位管理,确保基金资金安全运行。强化内控风险意识,把内控工作贯穿于业务经办全过程,加强基金资金日常稽核和内部审计,确保基金资金安全运行;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处置,兜牢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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