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24-07228
  • 分  类:市政府办公室;卫生计生 ; 卫生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4-06-12
  • 标  题: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24〕21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29C/2024-07228 分  类: 市政府办公室;卫生计生 ; 卫生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6-12
标  题: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安政办〔2024〕2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2421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2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医改字〔2021〕2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2〕42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着力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决战黄金五年、冲刺第一方阵”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通过5年努力,力争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打造一批医疗技术顶尖、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高的公立医院,推动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建设一流的高质量潍坊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完善区域医疗中心合理布局,做大做强安丘市人民医院潍坊市级综合类别、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公立医院专科能力建设,争创省级、潍坊市级重点专科。(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

2.发挥公立医院在紧密型医共体中的牵头作用。支持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市立医院适度发展“一院多区”。组建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3.发挥牵头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原则,进一步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到“十四五”末,力争达到国家紧密型医共体评判标准,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依托牵头医院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资源共享“五大中心”、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4.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坚持医防协同、平急结合,持续强化安丘市人民医院感染院区建设,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生物实验室建设比例分别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二)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1.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卫健、大数据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建设以“四化医院”(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数字化)为核心的现代化品质医院。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12号)要求,市人民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推进县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实施国家“千县工程”县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大数据中心

2.提升临床重点专科能力。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潍坊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大力加强11个潍坊市级临床重点专(学)科建设,将11项重点专科建设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高质量专科。“十四五”期间,积极创建省级、潍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3.提升医学技术创新能力。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立足“两个面向”(面向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支持医疗机构与科研院校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医学技术创新和研、学、产一体化。重视干细胞临床研究等医药科技前沿成果转化。支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潍坊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科技局)

4.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顶尖人才筑峰计划”“领军人才集聚计划”“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引进和培养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完善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职称评审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在职称评审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等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评价的直接依据。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立项的,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相应科研经费。积极推荐医学类项目申报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和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到2025年,建成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科技局)

5.着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在鸢都学者、潍坊名医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遴选时,对中医药人才计划单列,予以重点支持。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就业工作,符合安丘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有关教育部门尊重本人意愿,简化办理流程,按照就近原则予以协调入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潍坊市相关规定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可给予最高80万元安家费,特别优秀的可“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

(三)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1.优化运营管理模式。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融合贯通,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制定出台加强运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围绕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保障资金资产安全。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3.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扎实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十四五”期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达到B级及以上,凡是考核结果为C级的医院直接降级降等。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四)完善多方联动保障机制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指导公立医院合理配备医、护、药、技、管等人员,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推动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放开放活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公立医院所需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鲁人社规〔2017〕22号)中规定条件的,可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的方式引进。开辟直接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的特殊通道,在首次聘用时可不受职称、任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公立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规定程序,自主确定公开招聘时间和频次,在人社、卫健等部门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局)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推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3.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认真落实省、潍坊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以病种分值付费办法为主,多种结算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支付方式。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试点工作,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拨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丰富医院文化内涵建设

1.传承医学人文精神。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培育和塑造医德高尚、医风严谨、医术精湛的行业风范。(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2.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建立完善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提升机制,深化流程再造,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免费并优先保障就医群众车位。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普遍设立“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公立医院同级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诊间(床旁)结算。加快医院“智慧药房”建设。推广“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普及“扫码吐槽”,推广三级回访、上门走访制度,完善医患沟通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每年定期健康体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休假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依法为医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调整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完善“保调赔防”四位一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新模式,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公立医院章程。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局)

2.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按要求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党委书记、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完善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局)

3.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医院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党员、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健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积极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相关投入政策。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有关扶持资金,已有明确资金来源的按原渠道执行;未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局)

(三)强化科学评价。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分级分类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评价结果要与公立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四)广泛宣传引导。卫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解读、调研指导、舆论引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积极创先争优,组织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分别对标外省1家绩效考核等级或区域医疗中心等级高于自己的公立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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