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22-12342
  • 分  类:市直部门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2-03-04
  • 标  题: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校外培训机构督学责任区的通知
  • 文  号:安教体便字〔2022〕18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377/2022-12342 分  类: 市直部门 ;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3-04
标  题: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校外培训机构督学责任区的通知 文  号: 安教体便字〔2022〕1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校外培训机构督学责任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责任督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精神,前期,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已按要求顺利完成转型,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体系维护校外培训良好生态,根据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督导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校外培训机构督学责任区进行调整优化。现将《安丘市校外培训机构责任督学分工表》(附件1)及督学工作职责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1.督学责任区调整后,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靠,局领导和各责任督学实行“一岗双责”,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关要求督促指导抓好责任区各项工作。各责任督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培训机构督导工作按照新的分工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督学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包靠机构具体情况,重点从办学资质、办学行为、收费、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督促其整改到位;要做到每月对责任区随机督导不少于1次,并按时提交督导纪实要加强责任意识,做到真包实靠、真督实查,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提高督学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促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2.各镇街区教管办要积极配合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建立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对责任督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员+责任督学公示牌由教体局负责制作,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后请及时将督学公示牌悬挂在培训机构正门口醒目位置,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附件:1.安丘市校外培训机构责任督学分工表 

        2.校外培训机构督学工作职责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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