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安丘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兴安街道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严格监督考核,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由智慧办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对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7条,与2023年相比下降34.3%。按要求公开政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和财政预、决算信息;不断公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依法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进一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解读回应关切
2024年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强化社会关切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网络问政等群众关心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程序办理。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涉及拆迁赔偿政策和小区违建,均已回复处理,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街道无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落实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完善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到位。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设立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并及时维护更新,加强推介力度,便于群众查询信息。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32个子栏目,确保群众及时知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小组,明确小组人员职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办;二是抓实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培训会议,并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开信息质量。主动面向社会公开街道相关信息和监督电话,扩大公众监督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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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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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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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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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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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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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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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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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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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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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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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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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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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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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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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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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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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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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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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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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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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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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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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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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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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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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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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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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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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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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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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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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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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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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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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出的短板问题,街道在2024年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对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编审,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管理维护,认真做好监测工作;二是持续拓展政策解读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利用工作微信群、物业宣传栏、大喇叭等形式丰富政策解读渠道。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不够主动,有些时候没能做到及时、有效更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操作简便,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比如集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理论,学习组配分类、信息上传流程等知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细化,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定期完善和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街道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没有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四)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采取“线上+线下”双渠道推进工作开展,更大程度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及满意度。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增进政民互动交流,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积极推动政府管理服务透明规范高效。
(五)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人民路343号,邮编:262100,电话:0536-4235001,传真:0536-4235002,电子邮箱:xa_xinxizhongxin@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