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围绕全市科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审核、发布等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确保有章可循。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公开基本目录要求,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及时更新科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信息;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按时发布市科技局2023年部门决算信息和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同时做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解读回应关切
组织开展并参与“行风在线”、“科技活动周”、“宪法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科技工作的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去年减少1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4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承办人员齐抓共管的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制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建设,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设立专人负责,层层把关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调整优化公开目录,做好政府信息集成发布工作,确保可以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失效、无效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主要依托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局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利用安丘政务信息以及市级以上报刊等媒体平台加强科技信息的公开和宣传。
(五)监督保障
1.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人员工作考核制度,2024年无责任追究事件。
2.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每半年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024年累计开展培训2场,培训10人次。由部门内部人员培训,无相关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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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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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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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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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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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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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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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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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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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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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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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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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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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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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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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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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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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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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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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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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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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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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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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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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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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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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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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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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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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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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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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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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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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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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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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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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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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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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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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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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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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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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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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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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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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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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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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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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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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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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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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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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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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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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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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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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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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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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2次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
二是通过开展“行风在线”、“宪法宣传周”、科技政策进企业以及各类志愿活动,增强与群众互动,提高群众参与度。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围绕科技工作实际,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做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精准性。二是加强与上对接,建议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安丘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及时更新发布相关栏目内容,让群众和企业了解科技政策,以公开推动全市科技创新水平提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共1件,“回复率”、“办结率”与“满意率”达到100%。无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四)安丘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安丘市科技局创新性开展政策线下宣传活动,对科技、法律等政策文件进行宣传解读,突出科技特点,让群众对科技政策、法律条文等有更加清楚的认识。
(五)安丘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青云大街623号安丘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271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4261018,传真:0536-4189175,电子邮箱:aqskjj@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科技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