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官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官庄镇严格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确保工作开展做到规范、高效、及时。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坚持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官庄镇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官庄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00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7条,通过爱安丘官庄镇政务号发布及转载各类公开信息503条,与2023年相比,多发布86条,同比增长16.7%。

  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及时发布2024年度预算和2023年度决算信息;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3.解读回应关切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融合方式,积极拓展政策宣传解读渠道,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开展大调研活动,进村入户入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并为群众提供精准的信息展示和办事指引。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开展工作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同比下降100%,行政复议事项0件,行政诉讼事项0件。无收费情况。

   

  近五年依申请接收数量统计图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协调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细化分工,保持更新频率,保证更新质量。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完整的信息发布、审核、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信息,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协调、动态调整等配套制度。

  二是保证更新的频次和质量及时、准确地政府门户网站、爱安丘官庄镇政务号发布政务信息。

  三是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便于群众查询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室,配备两名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制度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等了进一步的明确。

  二是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做好经费保障,组织各部门召开政务公开交流学习会,保障信息质量。

  三是积极引导民众参与监督,开设网站、信函、热线等多种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与建议,及时整改答复。定期开展社会评议,今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围绕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标准等内容进行培训和分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公开征集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畅通政策和群众的互动交流,积极主动接收群众意见、受理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交流互动。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范围,加强载体建设、扩大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然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及时、高效、高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统一标准规范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日常监测。二是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学习研究上级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及时主动公开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细化,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定期完善和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官庄镇没有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安丘市官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结合大调研活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着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强化公开意识,为政务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推动行政提速、服务提质。

  (五)安丘市官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官庄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丘市官庄镇央赣路与民主街交叉路口西100米,邮编:262108,电话:0536-4651001,传真:0536-4651100,电子邮箱:aqsgzzyjdcs@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官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官庄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

安丘市官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安丘市官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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