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安丘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兴安街道认真学习、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与服务结合,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政务信息看得见、用得上、可监督。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兴安街道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建办人员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制定《兴安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并纳入街道年度考核。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街道办事处通过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爱安丘APP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和公开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发布2022年预算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6条,与2021年相比增长34.18%;通过公众号发布信息296条,与2021年相比上升40.28%;通过爱安丘APP公开发布信息近300条。
  3.解读回应关切
  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模式,宣传基层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开展“政府开放月”主题活动,组织政协委员、党员、群众代表走进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了解政务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街道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2022年,收到公开申请1件,内容涉及公共场地车位占用收费问题,已回复处理,与2021年0件相比增加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街道没有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落实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及《兴安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兴安街道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发布《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配备专人,积极通过市政府网站等载体对外公开各类信息,并做好信息管理的动态调整。
  此外,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公众号优化调整微政务、微服务、微出行3个栏目,增强群众互动性。及时维护更新线下专区,加强推介力度,引导来访人通过政务查询机查阅资料。
  (五)监督保障
  制定《兴安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将其纳入街道年度考核,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专管,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准;认真落实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三级审查制度”,对信息规范化和准确率及时跟进监督检查;通过线上渠道,主动公开监督电话等信息,扩大公众监督面;需要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征集公众意见,积极反馈群众监督举报。今年,街道没有经费投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短板,街道在2022年加强自省自查并积极进行整改。优化调整业务能力过硬的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人专管,在业务上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清晰各项工作要求,并加强与兄弟镇街工作人员学习沟通,其次通过网络学习外部先进经验,对标对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从而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更加精准。同时加强对各相关信息公开部门和模块的监督检查,强调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要求进行公开,从根本上杜绝了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问题。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有待于进一步对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居民参与积极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针对2022年度存在问题,我街道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方向地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居民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二是推动促进公民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既需要由内而外的改革勇气,亦需要由外而内的公民监督,如此才能凝成推动政治透明、行政公开的压力和合力。我街道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日”等相关活动,促进居民参与、了解政务公开信息,提升居民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兴安街道按照安丘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对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详细分工、层层分解,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各站办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
  1、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最新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群众了解最新政策和应对措施。针对疫情热线问题,通过微信公众号、爱安丘APP等新媒体及时向群众普及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街道政务活动,开展“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向群众传达最新日常工作动态,提高群众对街道工作的认知。
  3、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实力兴安 和美福地”公众号、爱安丘APP等平台,及时更新信息,严格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务公开文字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细。
  4、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紧紧围绕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分类分级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街道自身实际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街道未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四)兴安街道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格化”治理模式,组织网格员下沉一线,采用入户走访、“敲门行动”等方式做好各项政务工作的公开宣传。同时,利用线上新媒体主渠道作用,紧密联系实际,2022年,增加爱安丘APP新媒体公开途径,并通过爱安丘APP服务平台发布近300条政务信息,定期对有关栏目资讯进行更新,为群众提供更多便捷、优质、贴心的服务。
  (五)兴安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街道办事处智慧办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人民路343号兴安街道办事处办公楼1楼,邮编:262100,电话:0536-4235001,传真:0536-4235002,电子邮箱:xa_xinxizhongxin@wf.shandong.cn)。
  (六)兴安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兴安街道办事处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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