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孙业同志任组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动政务公开、政务网站建设等工作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2022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概况信息3财政信息4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其他类信息24,总数较去年增加6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公开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按时公开2022年预算、2021年决算;及时发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做好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3.解读回应关切

中心对舆情回应等方面及时作出回应,2022年度,我中心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主要涉及招商引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1.近年来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对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进行归档整理全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2.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与去年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制定并公布《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各科室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各项内部工作。

2、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按上级要求及时对网站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质量。

3、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同时在中心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由专人负责公开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

)监督保障

1、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分工,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2、工作考核情况。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依据职能分工,细化科室责任。

3、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度我中心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结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来源,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多方收集我市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方面的信息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学习省、市及其他县市单位的好经验和先进技术,鼓励工作人员自主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工作水平。

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不能完全准确把握最新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改进情况:加强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对接,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新业务技能的培训。二是通过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安丘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积极与主管单位对接,完成本单位各类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并依程序办理
(四)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暂无政工公开工作创新。
(五)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办公室(地址:山东省安丘市青云大街623号安丘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46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4215816,电子邮箱:aqszsj@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

                                2023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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