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丘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2

本报告由安丘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人员编制。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当前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8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anqiu.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金融办联系(地址:安丘市青云大街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67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167,邮箱:aqjrb@wf.shandong.cn)。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做好涉密审查的基础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具体如下:

政策解读类信息3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条;通知公告公示类信息5条;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1条;执行公开类信息9条;“双随机一公开”公示信息8条;政务服务信息1条;决策落实类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3条,其他信息3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理1件,按时办结1件

 

                                                                                       (此件公开布)

 

三、收费和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市金融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在平台上公布的时限还不够及时,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广泛;二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不公开信息的界定还不够准确;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繁重,而从事此项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四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健全。

  (二)下步改进措施:2019年,市金融办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规范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当前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

《通知》下发后,我办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双随机一公开”类信息公开8条;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类信息公开12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其他涉及我办的条目今年均未产生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载链接-原安丘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