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条例》为指引,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增强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明确分管领导以及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对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信息、重大项目、权力清单、双公示、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及时更新。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共132条,与去年相比减少35%。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

    3.解读回应关切

    2021年,主动解读社会关注政策1次,开展在线访谈2次,平台共收到留言、投诉、咨询共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涉及项目立项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件申请3件,依申请数量与2020年持平。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按时办结4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由局各科室负责信息采集、撰写,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需发布的信息内容审核把关、统一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审批,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在网站公开。

    2.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情况

    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公开。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涉及民生的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范围、受理科室和方式、具体程序、权利救济途径等信息,便于大众知晓,并保证渠道的畅通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做好监督指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对各科室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及时发现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存在问题的科室及时整改。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抓好业务培训。坚持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抓好业务指导,提升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基本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日常工作中加强科室之间的配合,各司其职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力度。二是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意见,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对新增栏目及时发布统计信息。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民众关切问题,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强化政民互动,提高互动效果。四是增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业务。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力度不强,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规范管理,提升队伍素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工作监督,推进政策解读。注重政民互动,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三是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拓展公开领域,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度,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发改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市发改局按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办理工作。共承办提案2件,办结2件,采纳2件,2020年相比减少一件。分别是:李同利、孙洪祥、丁亮、王兆星、李春峰委员提出的《关于构建我市物流产业大集群提升物流服务品质的建议》;辛星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鞋业产业园区的提案》。目前,已经全部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得到了政协委员们的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按时办结率100%,答复满意率100%。

    (四)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细化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强化主动公开,充分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获取需求。

    (五)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青云大街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449,传真:0536-4396449,电子邮箱:aqfgjbgs@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4日

 

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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