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1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通过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法规文件及解读16条,重点领域信息44条,业务信息及其他类信息357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后,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动态公开经济开发区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对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双招双引”、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举措等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公开重大政策执行情况信息。出台《关于严格规范辖区企业闲置厂房土地出租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鼓励盘活利用闲置资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2个指导意见,印发《贫困户家居环境“专人包靠、全日保洁、周查月评”制度》等6个专项工作制度文件。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文件公示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内容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符合经济开发区实际情况,群众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3.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发布政策解读文件8件。围绕政策制定原因、执行细则、注意事项及相关举措进行详细分析、解释,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
4.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了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为权责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互动交流平台面向全区公开征求《贫困户家居环境“专人包靠、全日保洁、周查月评”制度》等8个指导意见、文件修改意见,增强决策公开性、透明性。
5.及时公开财政领域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及时发布本单位财政预决算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经济开发区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件申请2件,内容涉及拆迁补偿、人事调整等方面。
2.申请处理情况。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按时办结5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答复3件,信息不存在1件。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三道审核把关机制,重要信息须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对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维护和更新,及时做好信息填充和迁移。在“安丘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设立3个导航栏,涉及工作动态、成果展示、民生服务等4个项目,为群众便捷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了渠道。
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经济开发区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大工程情况,在大众日报等省级官方媒体发稿3件,在潍坊日报、今日安丘等媒体刊发稿件60余件,有效宣传开发区工作,树立开发区良好形象。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经济开发区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社区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和村(居)科学发展千分考核制度,激发各职能科室、社区、村(居)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机构建设。召开半年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明确政务公开阶段工作原则、任务和责任分工。梳理编制完成《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以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依托,公开透明发布开发区政务信息。
3.强化人员配置。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建立考核通报制度。我区各业务科室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进行发布,对各科室报送信息实行每月考核通报制度,及时跟进落实。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于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0年我区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 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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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建立覆盖各部门科室、社区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开展政务公开系统培训辅导,确保政务信息及时上报、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责任落实,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并专门发布制度予以固化。三是加强媒体平台政务公开力度,在大众日报、潍坊日报和今日安丘等各级官方媒体发布经济开发区政务信息。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联络员对新要求的学习不够深入、全面,业务能力不足以适应新形势,表现为无法精准识别政务信息,难以及时有效反馈到党政办公室。
2.利用新媒体、新形式公开政务信息的能力不足,公开手段不够丰富,在使用音频、视频、图文发布政务信息方面较少,难以满足公众简易获取政务信息的要求。
3.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不足,部分公开目录有待于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进一步加强各科室、部门和社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建设力度,着力从业务能力培训、责任心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尝试邀请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专家讲授核心要求和最新发展变化,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办法,确保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探索尝试新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如视频、音频、动画、图文等易于提炼获取信息的形式与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设立专门栏目,统一规范发布格式,增加检索功能,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0年,我区没有接到和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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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