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街道开展常态化、“地毯式”安全生产检查

发布时间:2018-03-06

  今年以来,兴安街道紧紧围绕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难点,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提高工作站位,强化工作责任。街道分别与辖区内社区、村居、重点企业签订了《二〇一八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社区、村(居)、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街道工作底线之一,春节后,调整两名副科级干部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整合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成立专业队伍,深入排查隐患。在市安监局指导下,自223日开始,由安监所牵头,抽调环保、公安、市场监管所、国土、地税、供电等部门20余人,成立2个检查组,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涉氨制冷企业、烟花爆竹经营点、化工类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115家,发现隐患402个,全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安排人员不间断巡查、督促整改,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是注重工作实效,抓好问题整改。将问题整改贯穿工作始终,对能当场整改的问题进行当场整改,对当场不能整改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每个检查组到企业、门店检查时既检查隐患、又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和经营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街道督查室强化对工作检查、隐患整改等各时段工作的督查督导,严格落实奖惩,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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