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用水和入网污水专项整治的公告
一、 整治时间
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转为常态。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取用水及排水的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是非法盗采水资源行为。1.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非法私自打井或擅自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等取水的非法行为。2.已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但未按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行为,包括取水口数量有多报少、计量设施运转不正常、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非法行为。3.未按时在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水量,未及时缴纳水资源税的非法行为。
二是未经许可私自排水行为。未建设预处理设施和规范排水口,未安装计量设施,未办理相关排水许可手续直接将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以及拖欠、偷逃污水处理费等行为。
三是雨污分流不彻底行为。排水单位及个人经营场所内部未将雨水和污水分流,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雨水管网的行为。
四、自行整改申报
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31日是自行整改申报阶段,各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人,要认真自查,主动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2楼投资项目部(咨询电话:4393152)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监管。自行整改阶段主动申报的,不予处罚。
五、有奖举报
在市取用水和入网污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4396811),自2021年8月1日开始受理非法取水、排水举报,一经查实,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20000元的奖励。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安丘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02室
安丘市取用水和入网污水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