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及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根据《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成绩(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成绩表中标注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二、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191211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2、地点: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兴安街道南苑路527)

三、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后续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非安丘户籍考生应提供高中毕业证等生源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一份。已就业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2、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收费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自备零钱),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笔试准考证上盖章,领取面试有关事宜说明。考生凭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凡自愿放弃的考生,须本人到审查现场填写放弃申请。

四、其他

面试的详细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考生注意查看现场资格审查发放的《面试须知》。

咨询电话:0536-4396133

4189001 (检验检测中心)

4395865 (不动产中心)

4396426 (大数据中心、政务热线)

附件: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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