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0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文件要求,潍坊市中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对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本项目拟建于安丘市石堆镇店子村南、206国道以北。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本项目规模确定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800t/d(配置两条4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再增加400t/d(配置一条4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7.5MW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建设一期工程,主厂房一次性建成;项目一次性建成日处理餐厨垃圾总规模100吨。 

  三、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场地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总进度为24个月,本项目一期工程预计工期18个月,工期计算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四、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总投资56881.90万元,静态投资52080.69万元,总投资中建筑工程费用估算为17484.54万元,设备购置费用估算为24124.11万元,安装工程费用估算为5391.55万元,其他费用估算为5070.49万元,基本预备费估算为2604.03万元,建设期利息1898.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8.50万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潍坊市中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意见和要求。 

  七、公示周期:2019年10月8日--10月14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工;电  话:15265606426;邮  箱:wfzhongheng@163.com                                           


  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中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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