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安丘市城区采暖季集中供热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1

  一、集中供热时间

  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市的冬季供暖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如遇极寒天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通知,可提前供暖和延期停暖。

  二、集中供热收费标准

  根据安丘市物价局安价办字〔2015〕4号《安丘市物价管理办公室(物价局)关于调整安丘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文件规定:

  (一)居民采暖用热继续实行政府定价,价格标准为:1、居民生活采暖用蒸汽终端销售价为150元/吨;2、居民生活采暖用热终端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为23元/平方米。

  (二)非居民用热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在中准价上下10%的浮动内协商确定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中准价格标准为:1、非居民用蒸汽终端中准销售价格(含税)为230元/吨;2、非居民用热终端中准销售价格(含税)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为31.2元/平方米。

  2018年,安丘市物价局以安价发〔2018〕20号下发文件《关于继续执行安价办字〔2015〕4号文件规定的通知》,继续执行原价格不变,也就是说我市居民供暖价格继续执行每平方米23元,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4日。同时,安丘市物价局以安价发〔2018〕19号下发文件《关于制定安丘市集中供热高温水价格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居民用高温水价格为每吉焦59元,非居民用高温水价格为每吉焦82.6元。

  具备分户条件的,签订供暖协议后,可直接到公司供热收费室现场缴纳,也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工商银行安丘支行    1607001009022105903

  建设银行安丘支行    37001677808050001784

  不具备分户条件的由小区物业统一收取,再缴纳到公司供热部。收费咨询电话:4218471

  三、注意事项

  第一、提前缴纳取暖费及办理停供、恢复业务

  及时缴纳供暖费和办理停供、恢复业务,按时足额交纳采暖费,我公司缴纳供暖费和办理停供、恢复业务,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0月31日。

  第二、打压试水期间,保证家中有人

  在供暖前,都会提前对管网进行打压试水,并在管网打压试水之前,我公司会通知物业张贴通知,提前通知住户打压试水的时间,在打压试水当天,用户家中应留有人,打压试水时要注意暖气片、暖气管道接口处和暖气管道阀门处是否有由于老化、松动等原因导致的漏水现象。

  第三、不要随意动暖气片和暖气管道任何地方

  据了解,因为80%的暖气漏水问题是因为用户随意动暖气片部件引起的,如有漏水现象请及时通知物业,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正式供暖之前,用户不可擅自拆卸、更改供热设施,要注意检查自家的供热设施,如有漏水情况要及时报修。

  第四、去除暖气设施上遮盖物

  大部分采暖用户装修房屋时对室内暖气片进行了装饰,装修占压覆盖管道、设施影响供热检修的同时影响了室内对流换热的效果,从而降低供热质量。

  第五、特别提醒用户,供热系统中的水不能放出使用。

  用户私自放水使用,会引起供热管道严重缺水,使供热管网系统压力失衡,导致局部或全供热系统不能稳定供热,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

  四、联系方式

  24小时温暖服务热线(投诉、咨询):4371077

  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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