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溯码的意义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涵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及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通过追溯码,可实现药品从生产到流通、使用,再到医保结算的全流程可追溯、可监控。
二、工作目标
(一)全流程追溯 实现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和医保结算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二)全量采集 确保所有药品追溯码信息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至省医保信息平台。
(三)全场景应用 在采购、结算、监管等环节全面应用追溯码,做到“依码结算、依码支付”。
三、具体要求
4月起,定点零售药店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医务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实现依码结算;5月起,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逐步实现“依码结算、依码支付”。届时,在规定时间内,定点医药机构出售或使用药品,未扫码上传的,医保(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不予结算。各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要加快推进保药品追溯码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实现药品从生产到医保结算,全过程“来有影、去有踪”,坚决杜绝违规操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