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河湖长效管护机制 探索爱河护河“安丘模式”

信息来源:安丘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8-06-01

一是建立常态化河长巡河机制。保持河长制工作高压态势,持续加强和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河长巡河机制:规范河长巡河频次,市级河长巡河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镇级河长巡河频次不少于每旬1次,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1次;明确巡查内容,市、镇、村三级河长在巡查过程中各有侧重,村级河长侧重于发现问题、反映问题;镇级河长侧重于解决管辖范围内的问题,收集管辖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并上报市级河长;市级河长带着问题巡河,侧重于协调、解决问题;畅通问题解决途径,由河长助理单位制定处理意见报河长同意后,牵头调度各职能部门、有关镇街依法处置涉河湖事件,报市河长办备案;各河长助理单位协助河长在巡查过程中或任务结束当天,及时、准确记录河长巡查日志,并建立巡查台帐。

二是建立制度化河(湖)管护机制。创新河(湖)管护机制,实现全民“共治共管”,是守护好河长制工作成果的最有效手段。探索组建河(湖)管理员队伍,对全市河(湖)实行动态常态管护服务;河道警长在辖区内及时处置危害水环境的违反案件;镇(街、区)等成立义务护河队,市直部门成立爱河护河志愿者服务队,发动民间河长等民间爱河护河队伍参与河(湖)管护,形成全社会“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着力形成一套“管理制度化、保洁标准化、覆盖全域化、督查常态化、责任精细化、保障一体化”的河道长效管理体系,全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

三是建立“清河行动”回头看机制。通过镇(街、区)定期自查自纠、助理单位定期巡查、督导组定期督导巡查等方式建立“清河行动”回头看机制,保持河长制工作“高压”态势,进一步改善河流生态环境,推进河流各项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得到彻底有效治理,守护好“清河行动”成果。

四是建设智慧河湖信息平台。实施河长制智慧河湖建设是潍坊市河长制2018年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根据《山东省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和《潍坊市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要求,配合潍坊市完成我市信息化平台布设和智慧河湖APP建设,实现相关数据自动采集、智能分析,全面提高河长制工作信息化程度。

五是启动文化河湖建设。全面启动实施“文化河湖”建设,制定全市文化河湖实施方案,深入挖掘水文化、河流文化、源头文化、沿河风情文化、农耕文化等因河湖而生、相伴的民俗和文化,在市级河长制公示牌增加河湖文化内容。与团市委联合开展“河小青”爱河护河活动,组织开展征文活动、摄影比赛,立足实际发展摄影基地、写生基地,组织编制文化河长刊物,扩大河长制文化的影响力和群众爱河护河的自觉性,加快建设实力安丘、活力安丘、魅力安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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