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法援:汉藏一家亲 法援无远近
2022年6月,安丘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求助信息:在本市一高速公路工地有一23岁的四川藏族青年被一外地运输车辆撞伤,在医院行左大腿截肢术,已经花费医疗费近百万,因肇事车辆方及所在公司均无力支付,交强险优先支付的1.8万元医疗费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杯水车薪。医院将其及家人(医疗费担保人)诉予法院,并查封其及家人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正值疫情期间,该青年及家人生活陷于绝望。其数次到相关部门信访及施工现场阻止施工。并有联系家乡藏族人员前来“讨公道”的意向。
安丘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法援中心律师曹连伟承办此案。曹律师先从寻求交通事故赔偿着手,经与肇事车辆方沟通,了解到车辆除投保有交强险及百万商业三者险后,还投保了500万的公众安全责任险。律师在安抚受援人情绪的同时,首先主动与医院沟通联系,取得医院谅解,并在法院达成解封其微信等银行账户方便生活、交通事故赔偿款到位后优先支付医疗费、医院出具相关治疗证明便于法院立案的调解协议。
随后,法援中心律师曹连伟代其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追索先期医疗费用赔偿。帮其申请诉讼费减免缓,与法院说明情况,请求优先立案、尽快审理。法院开庭前几日受援人出院,医疗费为103万余元,开庭时因完整的病案尚未出具,承办律师向法庭和保险公司恳切说明这一特殊情况,最终赔偿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法援中心律师曹连伟了解到受援人系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况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有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权利,也有主张工伤赔偿的权利,于是通过工程指挥部协调督促取得相关施工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后即帮助其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随后又指导其申请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
在满足交通事故伤残等鉴定的时限后,法援中心律师曹连伟向法院代其提起诉讼,并申请伤残等级、残疾辅助器具等鉴定,最后法院判决相关责任方共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68万余元。判决以后,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以减少诉讼请求即撤回上诉为由要求协商。曹律师在综合评估判决结果后征得受援人同意拒绝该要求。后保险公司撤回上诉,依法履行了判决,将上述赔偿款支付到位。
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具后,因与施工的劳务公司达不成支付协议,法援中心律师曹连伟又代其向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劳务公司支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但劳务公司以对工伤认定不服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经多次协商,受援人与劳务公司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
历时一年,安丘市法律援助中心完满办结该法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