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7-19

按照《山东省人社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4号)文件要求,我市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2.6元养老金。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2023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0.9%确定月增加额;第二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每满1年,月增加0.8元到1.2元不等。适当倾斜,主要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共惠及我市退休人员5.59万人,1-7月份调整的养老金已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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