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批安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安丘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为加强安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安丘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个人申报、镇街区推荐的基础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申报推荐项目进行评议,并根据项目价值进行科学评审和认定。评审全程进行司法公证。提出第八批安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28项(33小项),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7月8日-7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受理单位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安丘市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安丘市建设路57号

邮政编码:262100

联系电话:0536-4396807

电子邮箱:anqiufeiyi@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批安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