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信息来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7

山东省安丘市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落实优惠政策、集中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举措、强化效能监督等方面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54个行政村。

安丘市抢抓政策机遇,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结合区域特点,分村定位确定路径。坚持因村而异、一村一策,结合水生态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按照沿河村庄优先、村容村貌较强、施工拉运容易的原则,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同时,结合安丘市现有3家污水处理厂,确定了“集中拉运为主,纳管、分散就地利用为辅”的处理模式,最大程度发挥原有污水处理厂、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的效益。

安丘市制定年度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权责关系。由生态环境部门作为技术主管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协调解决施工等问题;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纳入政府督查计划,对项目推进缓慢、不能按期完成的,由市政府进行约谈。制发《安丘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将全市已建成的738处污水收集池、11处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纳入管护范围,纳入市财政预算,县、乡两级各承担50%。

安丘市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压实属地镇街区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技术指导责任、服务机构运维管护责任,配套出台了《安丘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系统、收集拉运运行维护绩效付费考核办法》,多方联动、绩效考核,据实发放设施运维、拉运补贴费用,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设施运维管护提供专业化管理、物业化服务,确保设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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