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2023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印发公布

发布时间:2024-05-22

为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构建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发〔2022〕1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75号)文件要求,我市自2023年3月全面启动2023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项目开展以来,经过资料收集与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征求意见及调整、成果编制完善、依法履行听证程序等阶段的工作,形成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该成果已于2024年1月9日顺利通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成果完善。

成果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4月28日经安丘市人民政府安政发(2024)8号文件印发公布。本次调整更新的基准地价成果自2024年6月1日期执行,原安政发(2020)13号文件同时废止。

本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实施后,土地价格体系将更加科学、合理、实用,不仅为政府管理土地提供决策依据、为自然资源评估工作提供服务,同时也为公众了解地价政策提供技术平台,在今后的地价管理、土地的合理利用、土地资产的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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