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三项措施强化土地批后监管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5-31

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力度。第一季度监管土地1138宗,巡查479宗,收取履约保证金8.26万元,对供出后的每一宗土地全部做到了全程监管。

一是明确监管责任。以各基层分局(所)为单位,成立了14个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组,具体负责批后监管的实地巡查、资料收集以及跟踪卡填报等日常管理工作,专人负责、一线监管;相关科室确定专人负责监管材料的审核和系统填报工作,有效落实监管职责。

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对已供建设项目实施信息公开制度,在施工现场悬挂“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现场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跟踪检查制度,对建设项目做到“三到场、一定期”。即:交地到场;约定开工日到场;约定竣工日到场,并开展每季度定期巡查。

三是强化监管手段。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为平台,采取“供一宗、录一宗、管一宗”的办法,将巡查任务分配到组,从出让金缴纳、交地、开工、竣工和闲置处置环节对已供土地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实时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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