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四项措施强化行政处罚网上公示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5-10-12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扎实开展行政处罚网上公示试点工作,受到群众好评。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1宗,经会审网上公示23宗,公示率74%。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网上公开后,我市国土资源违法数量面积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6%,信访率同期下降61.5%,行政处罚履行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5.7%

一是规范网上公示。成立了行政处罚网上公示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设备。制定了《行政处罚网上公示试点工作方案》、《网上公示工作流程》、《网上公示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为开展行政处罚网上公示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明确公示范围。对已处罚未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群众信访举报的违法案件、上级交办和新闻媒体发现的违法案件全部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每宗案件网上公示时限1年。案件公示前,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对公示后可能侵犯当事人权益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暂不予公开;对公示后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案件,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从网站信息公开栏撤下,暂不公开。

三是创新公示模式。经过实践,改变过去繁琐的案例描述公示模式,创新做法,采用表格公示模式,对案件处罚主体、位置、面积、处罚依据、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等在表格中详细注明,做到一目了然,使群众能又快又直观的了解案件的处理情况,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同时,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对案件信息进行同步公示,让所有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都能及时了解公示信息。

四是严格程序审查。行政案件网上公示由执法大队负责审查,督查室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审核,符合公示规定的,分别在局门户网站两个栏目上进行公示,审核不符合公示规定的不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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