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四项措施清理批而未供土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5-04-30

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提早谋划,统筹部署,市政府3月份召开的批而未供土地供地专题工作会议为契机,抽调专门人员,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对2010年以来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了集中清理,加快推进土地供应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是加强领导,细化分工。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批而未供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将未供地块按镇街区层层分解、逐级量化细化,市政府督查室把供地进度列入重点督办事项,进行一周一调度。

二是明确任务, 逐宗处置。将2010年以来批而未供土地逐一列出单子,分门别类,找出原因,制定处置措施。对因项目未落实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积极采取"以地招商"的方法,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尽快安排项目使用;对因竞买保证金未缴纳造成的,由项目用地所属镇街区和包靠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对因规划原因造成的,由市规划局逐一核实,尽快出具规划手续。

三是严格管理,强化服务。供地过程中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严格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设限期等各项控制指标。同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起加快供地绿色通道。

四是建章立制,奖罚并举。对到期完不成保证金缴纳任务的镇街区、包靠部门,年底不得评先树优,属招商引资项目的年底考核一律不予认定;对到期未办理完供地手续的企业,下步不再安排用地指标,不再为其办理土地抵押融资贷款等手续。

截至目前,共处理批而未供土地400余亩,缴纳竞买保证金7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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