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安丘市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概述;(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安丘市市北区学府街与建设路交叉路口北首,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889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深入对照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安丘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张俊法同志总体负责,党委副书记刘兰亭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结合实际制定了《安丘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安丘市水利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制度》等相关条例,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范了信息制定人、审查人和公开人等职责及其他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水利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水利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4398891),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水利局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工程、三公经费、部门预算等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查询水利工作信息,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信息132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各类信息13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条。与往年相比,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稳定,质量有明显提升,信息公开形式逐渐丰富多样化,培训次数保证每年至少一次,培训人员数逐渐增多,提升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方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水利工作。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本年度共收到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0件,主动向社会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信息0件。收到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2件,主动向社会公开委员提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我局本年度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我局本年度未产生上述情况。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了信息公开期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宣传栏、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博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党务、政务,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不够,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与公众日益增长的水利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制度、措施需进一步完善,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效率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本单位将在水利信息主动公开上加大力度,加强制度、措施建设,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在依申请公开的规范管理改进服务上下功夫,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移民、渔业、党建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有效的水利信息。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安丘市水利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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