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大盛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大盛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一汇报。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的内容组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代锋军同志任组长的大盛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辛海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上级要求,我镇制定了《大盛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大盛镇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6年,大盛镇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按照公开要求,今年我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镇公开栏、各社区、村公开栏等公开形式共公开信息137条。其中镇政府公开26条,社区针对本社区业务公开111条。主要内容涉及:政策法规类信息2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54条,包括农经财政、村建土管、民政保障、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等方面,其他信息58条。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部分办公室在镇政府显眼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将部分办事流程公示,使群众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镇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镇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人员收取相关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镇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我镇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我镇没有发生涉密信息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镇大力加强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党务、政务信息,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不够,由于业务部门多、公开内容杂等问题,部分应该的内容没有及时得到公开。

 2、主动公开的工作领域有待进一步扩展。

 3、信息公开的程序应该进一步规范。

 4、信息公开途径应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镇机关以及镇所属单位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已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见附件                  

 

                                       大盛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填写)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7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6

本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8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8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9

(一)收到申请数

 

20

1.当面申请数

 

21

2.传真申请数

 

22

3.网络申请数

 

23

4.信函申请数

 

24

5.其他形式

 

25

(二)申请办结数

 

26

1.按时办结数

 

27

2.延期办结数

 

28

(三)申请答复数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4

涉及商业秘密

 

35

涉及个人隐私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46

(三)其他情形数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50

(三)其他情形数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3

(二)被纠错数

 

54

(三)其他情形数

 

55

七、向本级为民服务中心查阅点报送信息数

 

56

(一)纸质文件数

 

57

(二)电子文件数

 

58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59

九、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博数

 

60

十、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信数

 

61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62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63

十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十四、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65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66

1.专职人员数

1

67

2.兼职人员数

1

68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十五、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9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7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7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   张景宝             填表人:  刘彦彬                     审核人:许德胜

 

联系电话: 4681001               联系电话:  18353626833                  联系电话:46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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