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7973232955/2022-02596 分  类: 节能审查意见 ;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5-20
标  题: 关于中日韩高端预制菜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等3项工程节能审查意见的说明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中日韩高端预制菜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等3项工程节能审查意见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5-2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潍坊市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因此,中日韩高端预制菜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安丘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高端智能挖掘机项目三个项目均无须再出具相关节能审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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