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24-06079
  • 分  类:市政府办公室;国土资源 ; 土地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4-06-12
  • 标  题: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24〕23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29C/2024-06079 分  类: 市政府办公室;国土资源 ; 土地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6-12
标  题: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安政办〔2024〕2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2423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2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

专项处置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问题整改,提高土地使用率,按照省、潍坊市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批而未供土地情况

1.基本情况。2009-2023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4635亩,其中可处置面积3304亩(具体见附件)。

 2.整改时限。清理处置工作应在11月底之前完成,其中经济开发区、兴安街道、新安街道、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和凌河街道等5个街区需确保处置率达到55%以上;其余的景芝镇等8个镇需确保处置率达到40%以上。

(二)闲置土地情况

1.基本情况。涉及土地6宗,面积71亩(具体见附件)。

2.整改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处置到位。

二、处置办法

(一)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办法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责任分解表,将批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用作为常态化工作,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分门别类加快处置,确保我市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1.合理使用土地。严格土地使用标准,按照合理布局、集约节约的原则,优先安排使用已审批的建设用地。尤其是工业储备项目用地已批土地尚无项目的,及时调整产业结构、规划用途,作为其他项目用地。

2.开展二次招商。属于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造成且业主已放弃项目建设的或无力进行的,由各镇街区负责通过二次招商,将批而未供土地调整给其他急需建设项目使用。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调剂的项目,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办理供地手续,否则取消该项目。  

3.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对道路和公共设施用地等,由青云文旅、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有关街区按各自任务分工,迅速推进于8月底前完成供地任务。

4.加快征收进度。批后实施征地过程中遇到困难的,由各镇街区抓紧组织力量进行拆迁、解决纠纷,确保6月底前完成拆迁等准备工作,要加大与被征地单位的协调力度,尽快落实土地征收方案,并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及时供地打好基础,10月底前完成供地相关手续。

(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范履行调查、认定、告知、听证、做出处理决定等程序,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1.按规定推送征缴土地闲置费通知,由市税务局督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及时缴纳。

2.统筹处理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对可以利用的闲置土地,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确实无法开工建设的,经协商一致,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依法处理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坚持“以用为先”,通过约谈等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1-6月)。制定印发《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深入调查摸底,做到数据全面、详实、准确,更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一张图”,提出分类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措施。

(二)集中化解、集中供地阶段(2024年6月—10月)。各镇街区根据任务分解表,安排专人与用地单位(人)进行对接,催交用地保证金、协调办理各项手续达到供地条件,对达到供地条件的集中供地,逐宗化解销号,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目标。

(三)巩固成效、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12月)。2024年11月初,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供地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地块进行督促通报。2024年12月认真总结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快我市土地供应,保障各类项目用地。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专班。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区镇长、主任为成员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督促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强力推进,并抓好化解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区是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所)协助属地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化解工作,针对地块情况分好工,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

(三)建立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化解进行全面督查,6月份到月底调度一次,通报一次;从7月份开始实施周调度周通报,11月底基本完成,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进行约谈。

五、措施保障

1.加强企业用地沟通。继续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拿地即开工,加快企业供地、开竣工手续办理,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省属开发区全部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拿地即开工,推进审批流程改革,缩短开工前审批时间,企业用地成交后要与属地镇街区签订协议,实施项目承诺制,既缩短审批时间又加强监督监管。

2.继续推行弹性供应相关政策。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及公共服务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弹性供应方式拿地。

3.奖惩措施。在今年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镇街区,优先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奖励;11月底前全额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根据用地情况给予适当奖励补贴。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镇街区,市政府将进行警示约谈,约谈无效的启动问责程序,并在年底评选中给予一票否决;11月底前完不成的2025年度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停办自然资源相关业务。

 

附件:1.安丘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分工表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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