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9-85739
  • 分  类:市政府办公室;配套制度措施与解读;就业创业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9-12-11
  • 标  题:关于印发安丘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19〕67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失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29C/2019-85739 分  类: 市政府办公室;配套制度措施与解读;就业创业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12-11
标  题: 关于印发安丘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安政办〔2019〕6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失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安丘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丘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政办〔2019〕67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1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为推动我市铸造行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铸造行业新旧动能转换,按照潍坊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根据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鲁发〔2018〕36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潍政字〔2018〕33号),结合全市铸造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铸造行业转型升级任务目标,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加快推进铸造行业供给侧改革,以铸造行业清理整顿、铸造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龙头企业培育、特色高端铸造行业发展等工作为重点,推进铸造行业结构优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提升铸造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我市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遵循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依法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清洁生产,积极采用环保节能装备,在铸造生产各个环节,节约用能、节约用水、节约用材,降低污染排放,确保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

2.坚持高质高效发展。坚持以先进技术改造传统行业,积极推广应用铸造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铸造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淘汰“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率”落后工艺装备,推进智能化铸造,提高铸造企业发展质效。

3.坚持集约发展。通过规划建设专业铸造园区,打造一批铸造龙头企业,提高铸造行业生产集中度,加强铸造产业链建设,促进铸造企业链式发展、集聚发展。

4.坚持共享发展。通过建立铸造共享平台,培育一批铸造模具生产服务企业、短流程铸造熔炼企业、铸造喷涂企业、铸造用砂服务企业、检测实验中心,提高熔炼、制模、喷涂、铸造废砂处理、检测专业化水平,做到资源信息共享,实现铸造行业低碳共享发展。

5.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铸造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铸造行业转型升级的时间安排

本次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分摸底准备、整改提升和巩固发展三个阶段。

1.2019年为摸底准备阶段,为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打好基础。主要任务是开展铸造产业调查摸底,制定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2.2020年为整改提升阶段,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任务是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开展铸造企业以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改提升工作;制定并实施铸造产业园区(集中区)发展规划;积极做好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链项目建设、共享平台建设、技术创新、双招双引、两化融合、严把铸造项目准入关等工作。

3.2021到2022年为巩固发展阶段,铸造行业实现大提升。主要任务是巩固整改提升成果,完成铸造产业园区建设,继续抓好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链项目建设、技术创新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铸造行业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

四、工作重点

(一)打好“三大战役”

1.打好铸造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攻坚战

(1)摸清底数。各镇街区摸清铸造企业底数,从工商登记、立项审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利用、规划许可、节能降耗以及技术条件、人员资质、质量效益等方面,全面查清现有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列出名单,一企一策,分类推进。(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

(2)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顿集中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顿集中行动,全面清理整治非法铸造企业和违规铸造项目。(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

(3)严格依法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设立手续不全的企业,区别不同情况,依据政策分类处理。对非法设立、非法建设以及不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铸造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对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业,可以依法补办手续。(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对铸造产能和铸造中(工)频炉的监管。市工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开展联合调查,严格核定企业铸造产能,建立铸造产能清单,按年度更新并公告;将铸造中(工)频炉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定期巡查监管。严禁以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开展科技创新等名义在铸造流程中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法兰盘。对发现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法兰盘的,要坚决查处,依法取缔。已拆除的中(工)频炉,要建立台账,企业在处置时必须到市工信局、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备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2.打好铸造产业整改提升攻坚战

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借鉴河北泊头铸造企业整改提升的经验做法,制定整改提升措施,坚持从严要求,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方法和验收办法。铸造企业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国家、省、市关于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环保有关政策规定,安全节能有关法规政策,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在自评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认真搞好以安全生产、节能环保为重点的整改提升工作。要加强与中铸协的战略合作,发挥中铸协专家在政策技术专业方面的优势,帮助指导铸造企业搞好整改提升工作。整改提升工作要求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1)强化铸造企业环保责任

依法落实铸造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规范要求,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铸造企业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处置。(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加大环境保护技术改造力度。对标铸造产业环保政策标准,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加大投入,在铸造生产各个环节进行环保技术改造,更新和改进环保设施,做好环保设施的填平补齐工作,提升工艺水平,从设备和工艺上为环境保护提供保障。(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铸造企业现场管理。铸造企业要加强现场管理,实现厂区内外环境优化、物料封闭化、厂房标准化、车间洁净化、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工废无害化、环保设施科学化、现场管理规范化“九化”要求,不断提升铸造企业环保水平。(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2)推动铸造企业节能降耗

加强能源消耗管理。企业应根据GB/T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铸造行业准入条件要求能耗指标。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依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淘汰。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扼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积极推广利用铸造节能减排新技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推广一批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新技术和新工艺,突破一批带动力强、影响面广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新型无碳粘土湿型砂,降低铸造产业污染物排放量。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建立一批铸造固体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企业,逐步实现废砂、粉尘、炉渣的循环利用专业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铸造行业规范条件实施后,有关指标要求变化的执行新规范规定。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3)加强铸造企业安全生产

全面落实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铸造企业做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人员落实、责任体系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和预警防范措施落实、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认识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阶段性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危险源监控到位。(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严格从业人员资格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从业资格条件。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理化检验及无损探伤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加快推广科技强安。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铸造企业,聘请专家队伍和专业公司开展安全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铸造企业装置设备安全管理。对有设计缺陷的铸造企业,应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企业装置布局、工艺设计、装备材质、安装施工等进行全面复查诊断,并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节能、节水标准进行改造提升。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工信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和有关细则,推进铸造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强化事故预防、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和绩效管理,切实把企业本质安全工作落细落严落实。(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各级工会要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应急管理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3.打好铸造行业园区(集群)建设攻坚战(1)高起点规划。各镇街区可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向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规划建设市级铸造产业园区(集群)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在园区的规划建设中,要借鉴吸收外地铸造园区建设的先进经验,可以聘请中国铸造协会、国家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等协会和科研院所,帮助制定铸造行业园区(集中区)规划。规划要遵循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特色明显,资源共享、配套完善,安全环保、绿色发展的原则。通过铸造企业入园发展实现集约集聚,提升铸造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2)高水平建设。铸造产业园区建设要做到产业链成龙配套,功能设施完备,园区架构完整。要完善产业链条,园区企业主要包含金属炉料、造型材料、筑炉材料等原辅材料企业和供应服务商,特色、龙头骨干和普通(已准入)铸造企业等铸造生产企业,造型/制芯设备、熔炼设备、砂处理设备等铸造装备企业和供应服务商,模具设计制造、机械加工、铸造工艺装备配套、铸件热处理、铸件表面处理、环保设备、物流、废料回收等产业链延伸企业。要建立健全给排水与排污综合治理、电力、道路、网络、绿化、消防和综合服务管理等基础功能设施。配套建设技术服务中心、产品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培训中心、物流中心、设备维护中心、模具加工中心、废弃物再生利用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3)督促铸造企业“进区入园”。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要求,推进铸造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确有特殊情况短期难以“进区入园”的,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规模、技术、市场优势,安全环保节能节水措施较完善的前提下,作为重点监控点进行重点监控。铸造产业园区外的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增铸造产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三大工程”

1.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工程

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集中优势资源,完善行业服务体系,强化龙头企业发展要素保障。建立龙头企业包靠服务制度,及时为龙头企业解决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2.实施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工程

以优化产业链、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主攻方向,实施好一批重点提升项目,推进先进铸造技术标准化,提升我市铸造行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3.实施共享平台建设工程坚持“创新、共享、绿色”的思路,立足全省乃至全国,采取“政府+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多方参与、多方共建的行业共享布局,打造铸造行业发展的新模式。

(三)抓好“四项关键”工作

1.抓好技术创新工作

(1)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创新平台,支持铸造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技术中心为中小铸造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鼓励企业创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资金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局)

(2)搞好产学研联合。坚持以企业主体,建立产学研联合创新体系。铸造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智力优势,搞好产品研发设计,实现企业技术进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激发企业自主创新动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加强双招双引工作

(1)抓好招才引智。加强与中国铸造协会、国家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中科院等相关院所合作,积极引进专家或团队,为我市铸造行业的绿色发展、智能铸造、园区建设、质量提升、研发创新提供咨询、服务,推动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2)抓好产业链招商。围绕铸造产业链建设,针对产业链的薄弱环节,认真做好产业链“补链”招商。重点引进铸造废砂处理企业、铸造模具企业、铸造设备制造企业、大型整机企业,完善做强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铸造行业两化深度融合

(1)加快智能制造应用。加快推进计算机技术(CAD/CAE/CAM/CAPP/PLM等)、制造执行系统(MES)、工业机器人、3D打印与无模制造(增材制造与减量制造)、数值模拟技术在铸造企业的应用,实现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建设一批智能化铸造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局)

(2)推进铸造企业“触网上云”。深化互联网技术在铸造行业的应用,发展基于云铸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开展协同设计、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等工业互联网应用。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提升企业全流程信息化水平,发展供应链与产业链全流程化电子商务。推进建设铸造行业实体工业展厅、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局、商务局)

4.严格把好铸造项目准入关

(1)切实把好项目审批关口。严格执行铸造行业准入政策,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对确需新建的铸造项目,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新建项目必须符合产品档次高、工艺技术装备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2)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三同时”验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卫健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

1.为强化对铸造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工信局局长、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统筹负责铸造行业转型升级总体管理、协调推进,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设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发布相关政策,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日常工作。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指导协调,各方相互配合,联合行动,严格落实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环保、节能等主体责任。

(二)加强要素保障。

1.资金保障。市政府设立铸造行业转型升级专项发展基金,主要用于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园区建设、龙头企业培育、重点项目和共享平台建设等,支持铸造行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

2.土地保障。对于铸造产业园区建设、共享工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所需用地,优先解决用地指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土地调配等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

3.智力保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利用中国铸造协会、国家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山东铸造协会、潍坊铸造协会等协会、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优势,参与指导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提供人才智力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加速铸造行业转型升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先进做法和经验宣传力度,并采取组织培训、专题讲座、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企业主动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曝光、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应急管理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四)规范日常管理。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备可查的环保、安全、转型升级信息台账和管理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现场和生产管理水平,保持企业厂区环境干净整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反弹,切实巩固铸造企业整改提升成果;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应急管理局要对铸造企业加强监督性检查执法。(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工信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政策引导。各铸造企业要按照中国铸造协会《绿色企业评价规则》要求,争创国家绿色铸造企业。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要积极协助达到要求的企业向中铸协申报“中国绿色铸造企业”,协助符合条件的镇街区和园区向中铸协申报“中国绿色铸造乡镇”“中国绿色铸造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应急管理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六)强化督导检查。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办公室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综合协调,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以及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约谈相关负责人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好本地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

 

附件:安丘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安丘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冷文清  副市长

  副组长:张     市外事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红岩  市工信局局长

                 李德宗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局长

  成     :刘庆玲  市人社局局长

                 李华锋  市发改局局长

                 杨德江  市科技局局长

                 郑可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孙业友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强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廷军  市税务局局长

                 房师靖  市财政局局长

                 张宪宝  市住建局局长

                 王明强  市商务局局长

                 唐永萍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高安科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郑红岩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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