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6-00920
- 分 类:市政府 ; 劳动就业;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5-12-26
- 标 题:关于印发《安丘市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发〔2015〕27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失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29C/2016-00920 | 分 类: | 市政府 ; 劳动就业;人事工作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5-12-26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安丘市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 安政发〔2015〕27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失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印发《安丘市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丘市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政发〔2015〕27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安丘市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丘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6日
安丘市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潍坊市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有效增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活力,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和就业优先战略,整合创业创新资源,强化政策扶持,以构建“众创空间”为载体,着力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培育创业创新风尚,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基本形成科学完善的创业创新政策体系,构建覆盖创业创新就业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服务体系,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努力把安丘建设成为在潍坊市有代表性的创业创新城市。建成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争取建设各类创业创新孵化载体20个以上,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新增创业者达到6000人以上。
二、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三)建立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互动机制。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将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着眼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全市优势产业向优质产业转变,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发展家庭服务业,不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城镇化加快发展实现农村转移劳动力稳定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影响评估机制,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市发改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
(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鼓励、支持和引导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推进各类人才创业,支持科研人员创办企业,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安创业。扶持发展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初创市场主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以上创业主体新招用劳动者的,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市人社局牵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
(五)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体系,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政策与各项政策措施协调配套、良性互动。落实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利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税收政策。进一步整合力量、规范流程、完善服务,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地税局牵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
(六)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继续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50%的扶持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补贴适用范围。从2015年起,将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适用范围由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5类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并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原政策适用范围内的5类困难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符合条件企业一般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等。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参加)
三、大力推进创业创新
(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继续优化注册登记方式,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加快推进“一照一码”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明确标准,简化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参加)
(八)加大降费力度。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不在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凡未纳入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收费。对不执行清单管理的乱收费行为,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全面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落实完善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费用。(市财政局、市物价办牵头,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参加)
(九)强化财政资金引导。设立2000万元的市级创业创新专项扶持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创业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提供创业贷款担保贴息和创业补贴等。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区和职能部门设立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园区),对带动能力强、运营效益好的,经验收审计后,给予不少于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各镇街区也要相应设立创业创新专项扶持基金,通过事后补助、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融资贴息)、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对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文化科技融合等科技服务业项目和平台给予支持。(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镇街区参加)
(十)拓宽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完善创业创新投融资机制。支持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探索“互联网+”项目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增强众筹对大众创业创新的服务能力。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能力,最高额度提高为个人20万元、合伙创业50万元、小微企业300万元,对个人、合伙创业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贴息,对小微企业按同期基准利率50%的标准予以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积极帮助我市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争取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山东省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并积极帮助落实省财政按同期贷款利率50%标准给予的贴息政策。(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牵头,有关银行参加)
(十一)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优先为有创业能力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创业场所,并按规定给予租赁费用减免的扶持政策。(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参加)
(十二)大力引进国内外创业创新人才。面向国内外重点引进化工、装备制造、旅游业、酒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现代金融等重点领域、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学科高级研发人才、高级创意人才、高级复合型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人才政策措施。坚持引人与引智、引才与引团队、引才与引项目相统一,通过刚性调入和兼职兼薪、合作研究、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科技咨询等柔性流动形式,采取环境引才、项目引才、产业引才等多种方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引进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科技局参加)
四、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通过“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开发等途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工作。提高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数量占比。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纳入“社区就业计划”,每年开发30个左右岗位,吸引安排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110%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其中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有残疾人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就业补贴政策。
(十四)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创新的补贴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创业实体,并在所创办实体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市人社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参加)
(十五)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就业困难群体积极通过市场渠道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且实际履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50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经潍坊市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按规定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参加)
(十六)支持各类人员创业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创新,鼓励利用盛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空间资源发展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项目,将农民创业创新与发展区域经济结合起来,有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积极组织创业创新农民与企业、市场对接,推进农民创业富民行动。扶持网上创业,经登记注册并实现正常经营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未进行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市人社局牵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镇街区参加)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十七)全面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继续组织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新一轮五年规划(2014-2018)》,有效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坚持城乡统筹,将城乡全体劳动者纳入培训范围,实行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逐步建立以免费教育为主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发挥潍坊技师学院安丘分院龙头带动作用,在加快设立安丘市创业学院的基础上,争取设立潍坊创业大学安丘分校,建立培训、实训、孵化、服务一体化创业培训机制,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扩大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发挥“金蓝领”培训项目作用,加快培养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支持企业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的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推选部分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创业齐鲁训练营”,开展高层次进修或交流考察。(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潍坊技师学院安丘分院参加)
六、完善服务体系
(十八)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创业创新和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创业创新综合服务机构,加强镇街区和村居(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创业创新综合服务。着力推进“互联网+”新模式,加快创业创新就业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创业创新就业服务工作的全程信息化。实施“智慧就业”工程,按照统一标准、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运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创业创新信息资源,建立科技创新资源、人力资源数据库,搭建业务经办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决策分析平台,实现创业创新就业政策集中发布,创业创新信息、科技供求信息、招聘求职信息统一发布,公开共享。加快“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建设,继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业型社区、数字就业社区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打造一批集充分就业型、创业创新型、智慧就业型、标准服务型为一体的四型就业社区。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镇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智慧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参加)
(十九)推进创业创新孵化载体建设。制定全市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高标准建设全市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强化政策扶持,提供全方位优质创业创新服务,吸纳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动漫设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科技研发等小微企业入驻,加快企业孵化培育,尽快形成规模效应,努力创建潍坊一流、全省先进、国内知名的综合性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整合利用闲置办公用房、闲置厂房和其他社会闲置资源,打造一批特色突出、承载能力强的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包括孵化大楼、孵化工场、孵化园区等)。力争每个镇街区建设一个科创园,每个社区建设一个创客角。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平台,积极帮助申报潍坊市、省和国家级创业孵化平台,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提升创业创新平台规模和水平。(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各镇街区参加)
(二十)积极开展创业创新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和支持举办各级各类创业创新大赛以及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征集展示推介等活动,每年评选“十佳创业之星”、“十佳创新小微企业”等创业创新典型,营造浓厚创业创新氛围,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市人社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广播影视中心、市新闻中心参加)
七、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安丘市推进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创业创新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市人社局牵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二十二)强化绩效考核。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考核办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人社局参加)
(二十三)注重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创业创新和就业工作,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广播影视中心、市新闻中心参加)
附件:安丘市推进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安丘市推进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桑福岭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于新兵市政府副市长
王永刚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汶河生态林场党支部书记
成 员:刘金山市人社局局长
孙业友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世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高立伟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振云市妇联主席
王斌团市委书记
高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白星恩市民政局局长
刘世华市经信局局长
贺成波市财政局局长
闫振允市教育局局长
柴成林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忠学市农业局局长
王跃启市统计局局长
杨德江市科技局局长
张汉文市商务局局长
王发亮市住建局局长
陈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台佐军市国税局局长
柳晓东市地税局局长
刘玉冰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殷德华市金融办主任
闫东修人民银行安丘市支行行长
王嘉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孙志杰新安街办主任
王旭光兴安街办主任
毛永东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周作刚景芝镇镇长
周建业凌河镇镇长
赵守乐石埠子镇镇长
代锋军大盛镇镇长
郭伟辉渠镇镇长
徐志刚郚山镇镇长
闫文修石堆镇镇长
王晓强柘山镇镇长
毕青君官庄镇镇长
王晓丽金冢子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刘金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