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MB28608801/2022-11299
  • 分  类:执法主体 ; 
  •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22-04-19
  • 标  题:安丘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行政执法主体、执法岗位信息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MB28608801/2022-11299 分  类: 执法主体 ;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4-19
标  题: 安丘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行政执法主体、执法岗位信息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行政执法主体、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时间:2022-04-19
 

单位名称

安丘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

山东省安丘市文汇街中段市民之家2号2楼

联系电话

0536-2512778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执法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R行政处罚  R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  R行政检查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执法岗位

安丘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与规划财务科(加挂信息化办公室牌子),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组织查处医疗保障职责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 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第八十四条、【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部门规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第八十六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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