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为什么要参加基本医保?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惠民举措,是由政府拿大头、居民拿小头共同出资构建的医疗保障项目。人吃五谷杂粮,必有生老病死。在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前提下,个人与家庭难以承担重大疾患带来的风险,因病返贫压力山大。居民基本医保就是集社会之力应对重大疾患之重负,需要时在平时注入“一滴水”,用时拥有“太平洋”。积极加入居民基本医保,如同在晴天备下的一把雨伞,得到的不只是医疗费用风险的分散,也是一份可以预期的心安。
二、哪些居民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1.具有我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2.在我市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学生、儿童;
3.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务工、就读、生活的人员;
4.非我市户籍外来务工、生活、居住人员及其子女。
三、2020年度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0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低档260元,高档390元。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
四、居民个人缴费时间有什么具体规定?
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间段内参保缴费的,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除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外,还要承担原由政府补助的资金,并自缴费的第7个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五、参保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在我市首次参保或参保中断的居民,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缴费;上年度在我市办理过参保登记手续、不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居民,可直接缴费。
(一)参保登记
镇街区社保所、社区(居、村)、学校等负责组织和受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1.首次参保或参保中断的居民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区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通过社区(居、村)、学校参保的,由社区(居、村)、学校负责信息采集,统一到所在镇街区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市直部门、单位、企业所属居民,市直学校(包括职业中专、幼儿园)在校学生,城区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破产企业人员,可就近到经济开发区、新安街道、兴安街道和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方式
1.个人自行缴费。参保人在参保登记成功(以前年度已参保人员无须进行参保登记)后,可自行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
(2)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我要办税” ——“社保费缴纳”模块中自行缴费;
(3)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
(4)缴费人可以通过税务部门配备的自助缴费服务终端刷银行卡或使用微信、支付宝缴费;
(5)缴费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缴费;
(6)缴费人持银行卡到社保税务征收窗口刷卡缴费。
2.社区(居、村)、学校集体户缴费。
由社区(居、村)、学校代收个人缴费的,须按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三)变更缴费档次和退费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内变更缴费档次的,先到镇街区社保所重新选择缴费档次后,再进行缴费。已缴费的,须先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退费手续,然后重新办理缴费手续。超过缴费期的,不再变更缴费档次。
在医保年度开始之前因身份变更或死亡等原因已缴纳的医保费,可凭相关证明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六、参保人员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参保缴费居民享受住院、门诊统筹、慢性病、生育、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待遇。
1.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患者在潍坊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依据医院等级和缴费档次确定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2.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实行分段报销:
1.2万-10万元支付比例为60%;
10万-20万元支付比例为65%;
20万-30万元支付比例为70%;
3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为75%。
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3.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对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糖尿病等42种特殊慢性病,参保患者经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可在选择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4.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签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
5.生育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支付标准为800元。因生育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6.异地就医待遇
(1)限于本地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可在参保地最高级别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联网结算时,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再按我市居民医保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标准报销。
(2)在潍坊市外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可在入院5日内并于出院前,通过电话、前台等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出院结算时,个人先自付20%,剩余部分再按本市居民医保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标准报销。
(3)个人未按规定备案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须个人先自付40%,剩余部分再按本市居民医保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标准报销。
(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居住地市范围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均可联网报销。
七、鼓励居民参保的政策有哪些?
(一)儿童、学生(含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
(三)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四类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
八、咨询服务方式有哪些?
参保缴费如遇困难和问题,可通过拨打电话或直接到服务窗口等方式咨询了解。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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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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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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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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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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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长安路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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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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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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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长安路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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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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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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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湖社区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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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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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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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收费站南50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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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668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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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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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街道永安社区二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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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56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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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汶河旅游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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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汶河幸福里社区北区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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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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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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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芝镇便民服务中心(景城社区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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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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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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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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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304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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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埠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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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埠子镇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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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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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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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镇党委一楼东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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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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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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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渠镇便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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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675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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郚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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郚山镇便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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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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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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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堆镇便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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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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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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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山镇老子社区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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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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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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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庄镇便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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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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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冢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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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冢子镇水右官庄村前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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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672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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