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7XF/2017-00409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市直部门 ; 卫生;人口;医药管理;计划生育
发布机构: 市卫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9-05
标  题: 安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安丘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安卫计发〔2017〕131号
公开方式: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安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安丘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关于印发《安丘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卫计发〔2017〕131号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

  按照国家卫计委、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2017〕154号)、省卫计委、扶贫办、民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办字〔2017〕58号)和潍坊市卫计委、扶贫办、民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卫发〔2017〕49号)要求,我们组织制定了《安丘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潍发〔2016〕2号)和省卫计委、扶贫办、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办字〔2017〕58号)要求,做好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底前,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省“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肺动脉瓣狭窄、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室间隔缺损)等7类11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要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并及时将工作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二)开展医疗救治。

  1.确定定点医院。坚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逐级转诊、保证质量和安全、方便患者的原则,确定安丘市人民医院为我市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肺动脉瓣狭窄、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室间隔缺损)等7类11种大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科学制订诊疗方案。市人民医院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的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医院实际和救治对象疾病特点,科学制定详细可操作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切实保障救治工作取得实效。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量入为出”的原则,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合理选择诊疗方式,明确入出院标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要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保障医疗安全。

  3.组织医疗救治。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救治的联络和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有利条件,加强与贫困患者的联系,及时掌握贫困患者健康信息。要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定点医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领导参与的医疗保障领导小组,落实科室责任,建立医院主要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抓、任务分工明确、流程合理的工作机制,按照《安丘市健康扶贫实施方案》要求,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要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安排惠民病房,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对于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的病情危重患者,由专项救治专家组专家确认,并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主管医师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做好病情交接工作,并及时报卫生计生局备案。

  4.加强质量控制。定点医院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严格执行诊疗规程,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严格消毒灭菌关,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减少手术并发症,杜绝医疗事故,确保治疗效果。

  (三)完善支付方式。

  1.实行单病种付费。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将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肺动脉瓣狭窄、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室间隔缺损)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要求,按照本省制订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科学确定各病种的单病种费用。

  2.明确支付政策。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衔接保障作用。省扶贫开发基金会对患有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肺动脉瓣狭窄、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室间隔缺损)的农村贫困儿童,在落实医保、救助、保险等政策的基础上,仍有自付费用的,实行兜底治疗(具体按照省里研究确定的渠道、办法执行)。

  3.推行“一站式”结算。贫困大病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持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有关证明(证件)以及山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申请表办理入院手续,直接住院治疗。救治医院按规定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信息“一站式”即时结算,原则上个人累计负担费用低于医疗总费用的10%。

  (四)加强信息管理

  各单位要确定专门人员做好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定点医院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救治信息反馈至患者户籍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救治信息联系人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7年9月10日前报卫生计生局医政医管科。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是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改红利惠及群众,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健康潍坊的重要人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明确目标,夯实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落实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并落实各自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贫困大病患者救治台帐建立工作;市人民医院要做好救治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并加强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

  (三)细化方案,加强督导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到位。市卫生计生局将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导,适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等情况,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四)广泛宣传,总结提高

  各单位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及时总结交流专项救治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要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事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