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MB2851044B/2022-12013 分  类: 执法信息 ;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5-07
标  题: 2022年安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022年安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发布时间:2022-05-07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安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执法机构设置:移交安置科、优抚褒扬科、双拥科

办公地址:安丘市南苑路527号

联系方式:移交安置科(0536-6205381)、优抚褒扬科0536-6205382)、双拥科(0536-6205387)

二、执法职责

负责对辖区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不履行安置义务的单位处罚、发放定期抚恤金、在退役军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执法权限

  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进行核实,及时拨付相关费用。依  法依规推荐拟表彰对象。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四、执法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烈士褒扬条例》《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执法程序详见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http://wfaqzwfw.sd.gov.cn/aqs/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AQ370784JRSWJ)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奖励:推荐、初审-研究、上报-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行政给付:协调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的依据、标准、数额、发放程序等;本级人民政府发放抚恤或给予救助。

行政裁决:申请-受理-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答复-审理--调解-裁决。

行政执法流程图


六、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安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权益维护科

网络投诉:http://wfaqzwfw.sd.gov.cn/aqs/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AQ370784JRSWJ

电话投诉:0536-6205388

信件投诉:安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01室权益维护科

邮件投诉:aqtyjrj@wf.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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