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8890/2022-14600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2022-03-23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明强解读《安丘市液化石油气市场集中整治和钢瓶产权置换工作实施方案》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8890/2022-14600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2-03-23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明强解读《安丘市液化石油气市场集中整治和钢瓶产权置换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明强解读《安丘市液化石油气市场集中整治和钢瓶产权置换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23
    一、政策背景

当前,燃气安全越来越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液化石油气市场整治刻不容缓,为切实做好我市液化石油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着力规范解决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快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

二、起草过程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液化石油气市场开展集中整治,加快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我局在广泛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起草了《安丘市液化石油气市场集中整治和钢瓶产权置换工作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通过气瓶产权置换,建立以液化石油气站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气瓶租赁使用关系,签订气瓶租赁使用协议。将超过使用期限或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能继续使用的气瓶予以报废,并作破坏性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全市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气瓶用户实名登记信息,所有气瓶采用二维码信息数据,实现对气瓶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

四、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丘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方案。

五、重要举措

(一)强化目标责任。一是建立以液化石油气站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督管理模式,二是建立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或二维码追溯系统,各液化石油气站向用户提供自有产权的统一标识且符合安全标准的钢瓶。进一步强化液化石油气站点责任,确保液化石油气钢瓶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任务分工。

1.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配合,各镇街区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好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市场的清理整治工作。

2.由市公安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好打击流动充装液化石油气(流动气贩子)行为工作。

3.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督促各镇街区严格落实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做好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产权置换工作。各液化石油气站要落实好钢瓶充装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做好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工作。

(三)细化步骤,严格要求。这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要求7月31日前完成。一是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市民,做好氛围营造。二是在取缔非法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站点、打击流动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的基础上,全力实施推进钢瓶产权置换工作。三是各镇(街区)和职能部门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的执法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露头就打、见瓶就抓”,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严防死灰复燃,营造一个良好的液化气市场。

(四)组织保障有力。市级成立了液化石油气市场集中整治和钢瓶产权置换工作领导小组,专班设在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各抽调一名副科级干部和2名工作人员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每周开展督导检查,各职能部门强化执法,对涉及液化石油气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液化石油气经营规范、管控到位。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顾问:王怀涛

咨询电话:0536-426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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