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440/2024-00648
  • 分  类:惠民政策汇编 ; 
  •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2024-07-24
  • 标  题: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流程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3440/2024-00648 分  类: 惠民政策汇编 ;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7-24
标  题: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流程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7-24

1、业务类型

一次办

2、责任科室

综合业务科

3、经办

柜员经办服务科

4、概念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指根据《人社险中心函〔2015〕38 号》文件中《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规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即为“打包式”参保。

5、文件依据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人社险中心函〔2015〕38 号)

6、办理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提供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4)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限初次参保);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办理流程

1)单位到社保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申请项目参保登记立户;

2)柜员受理并审查提交的材料,进行建筑项目立户并扫描存档;

3)生成缴费单据;

4)单位缴费确认后,柜员打印参保证明反馈给参保单位。

8、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9、风险点、风险等级

1)初审服务岗位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资料不全或内容不完整的,暂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风险等级:低);

2)资料初审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

第一步:核对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扫描原件后退还申请开户单位,即时办理(风险等级:低);

第二步:建筑项目立户后严格按照工程总造价、项目施工起始时间生成申报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填写缴费单据(风险等级:中);

第三步:通过系统查看缴费单据已确认后,开具参保证明(风险等级:无);

3)审查受理材料时注意申报人提供材料是否完整真实(风险等级:低);

4)审核立户时注意审查工程总造价和工程起始时间与施工单位提报的《建筑施工合同》是否相符(风险等级:中);

5)审查登记立户时注意按单位提报的《建筑施工合同》登记立户(风险等级:低);

6)工伤保险费计算时应以建设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公式为:工伤保险费 = 项目工程总造价 × 定额人工费占项目工程总造价的比例 × 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风险等级:高);

7)参保工伤保险期限应注意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一致。提前竣工的,工伤保险期限在竣工之日终止;合同工期延长的,在合同到期 15 日前办理顺延手续(风险等级:中);

8)用工人员应按项目确定,参保的模式为:立户—缴费—确认单据—打印参保证明—增员。因总承包单位会多头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可能走一批换一批,所以对增员人员不固定数量,不固定人员,随时可以办理增员、减员手续,可以几天,也可以几个月,只要按时增加人员,在增加后发生工伤的都可享受相关待遇(风险等级:低)。

10、相关附表

11、归档方式

科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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