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440/2022-14941
  • 分  类:执法信息 ; 
  •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2022-01-06
  • 标  题: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依据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3440/2022-14941 分  类: 执法信息 ;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01-06
标  题: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依据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依据

发布时间:2022-01-06
 

委托行政机关名称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委托组织名称

安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委托时间

2022.1.1

委托期限

两年

委托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委托事项

(一)受人社局委托,受理并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单位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承办、督办重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二)受人社局委托,负责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三)受人社局委托,负责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四)受人社局委托,负责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五)受人社局委托,负责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六)受人社局委托,负责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七)受人社局委托,负责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八)受人社局委托,负责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九)受人社局委托,负责管辖范围内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十)受人社局委托,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十一)受人社局委托,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执法权限

查处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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