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24-01128
- 分 类:教育收费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4-08-01
- 标 题:2024年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377/2024-01128 | 分 类: | 教育收费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01 | ||
标 题: | 2024年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2024年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类别 |
公办幼儿园 |
收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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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示范类 |
省一类 |
省二类 |
省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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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费 |
480元/生、月 |
380元/生、月 |
300元/生、月 |
260元/生、月 |
安发改价格 〔2022〕95号 |
住宿费 |
住宿费标准由教育部门提出意见,价格主管部门启动定调价程序,会同财政部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报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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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性收费 |
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外,为在园儿童提供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服务性收费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具体包括: 1.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儿童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含营养点费)。伙食费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 2.校车服务费:经批准使用校车的幼儿园,应当与儿童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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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代收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收取。具体包括: 床上用品费:新生入园时,由家长自愿选择,幼儿园统一配置、一次性收取的被褥及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费用,按实际进价收取。 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医疗保险费用。 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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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省级十佳幼儿园、潍坊市级十佳幼儿园、潍坊名园的保教费, 可在省示范类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其中省级十佳幼儿园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潍坊市级十佳幼儿园或潍坊名园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以上上浮规定,只能选择一项进行上浮, 不得累计上浮。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可在本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公办幼儿园为提供便民服务,在家长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开办的超时托管班、半日制班、双休日班(含假期班)等,收费标准为:超时托管班(星期一至星期五17: 30后)为每小时4元;半日制班,按全日制的60%收取;双休日班(含假期班),按照全日制班月收费标准折算到每天(按照每月20.83天计算)的标准和实际天数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