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4295037/2015-00057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应急管理;校园安全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5-11-02
- 标 题:【校园安全管理】安丘市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004295037/2015-00057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应急管理;校园安全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5-11-02 | ||
标 题: | 【校园安全管理】安丘市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校园安全管理】安丘市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教育系统处置地震灾害性事件的应急能力,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172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我市处于郯庐地震带,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学校应急组立即按照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突发地震灾害性事件的危急时刻,学校领导和老师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在地震灾害发生时,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集中到组长处,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在地震发生后,由于相互推诿、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应有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震灾害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灾害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地震灾害事故,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发生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后,要遵循分级管理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4、主动防御,监测为主
地震灾害具有不可抗拒性,人类无法控制和改变它。但是,可以通过加强地震群测群防能力建设,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充分发动群众收集地震前兆,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建立健全地震群防群测体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充分调动全民防御力量,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地震预防工作机制。
5、部门联动,协同应对
发生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后,各有关股室负责人要按照市教育局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立即开展工作,深入一线,处置伤员,组织抢险救灾,控制事态发展,尽快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
6、加强保障,强化措施
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丘市教育局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突发地震灾害种类
主要包括:地震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地质灾害。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安丘市教育局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振允
副组长:孙献良 任瑞波 曹瑞丰
成 员:范玉祥许海涛 李玉宾 云 伟 吴焕霞 张爱国刘志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园安全指导中心,范玉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我市教育系统防震减灾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同各职能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防震减灾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理和防范工作,做好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导各校开展防震减灾应急处理工作,督促学校开展针对地震灾害事故的模拟演练,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处理,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以下工作机构:
1、组织指挥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范玉祥
成 员:校园安全指导中心、基教科、职成教科、托幼办
(2)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防震减灾(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指导各有关小组及时、迅速、有效开展救援工作;协调处理应急救援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重大问题,了解掌握事态发展信息,适时调整方案,抢救生命,保护财产减少损失;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信息宣传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张振升
成员:研究室、工会、女工委
(2)工作职责:按照局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做好防震减灾的宣传和报道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新闻采访工作,编发宣传资料,正确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稳定伤者情绪,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防止校园混乱;负责防震减灾工作有关材料、简报的起草、打印和发送工作,做好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宣传信息网络体系,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应急救援组
(1)人员组成
组长:王伟志
成员:体卫艺科、督导室、勤管站、招生办
(2)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灾害事件现场的紧急救援工作,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发展,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负责事故现场救护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为施救单位提供快捷的帮助。组织人员快速护送伤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及时报告(通报)现场救援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事故调查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张可好
成 员:纪委、人事科、信访室
(2)工作职责:负责对地震灾害事故的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后果和危害,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写出事故报告,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听取事故受伤人员家属意见,安抚事故受伤人员和家属的情绪;依照有关规定,提出事故善后处理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后勤保障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江涛
成 员:办公室、核算中心
(2)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工作所需经费预算,统筹经费管理,做好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工作;检查指导各学校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落实情况,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完成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预警机制
(一)预警级别
破坏性地震按震级大小和震灾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破坏性地震三类。
当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市教育局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研究制定本系统地震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处理全系统抢险救灾工作,协同上级抗震救灾工作小组进行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抗震救灾情况。
(二)分级实施地震应急指挥
1.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作,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协调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救灾工作,及时将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和地震局。
2.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破坏性地震后,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作,全面实施应急预案,在市抗震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预警发布
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或信息报告员一旦发现重大突发地震灾害事件或有明显征兆的,应及时向教育局或有关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教育局应迅速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进行认真分析,科学预测,向所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预警号令。局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后,以教育局的名义向需要预警的学校、幼儿园、师生发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特别严重的上报市政府。预警号令发布通常以紧急通知(通报)、电话(传真)、网络信息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进行快递。
(三)预警启动
预警号令发布后,市教育局各相关工作小组立即开展工作,指导基层迅速处置突发事件。各相关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确定的预警级别,及时启动本级预案,迅速作出部署,组织人员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震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
预警号令发出后,市教育局各工作小组迅速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指导学校,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进展情况,为指挥部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四)预警解除
指挥部根据学校和各工作小组的情况报告,依据对事态的监控预测,分析判断,突发事件是否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确信不会给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造成危害损失的,指挥部应当宣布解除警报。学校和各工作小组,接到解除预警号令后,要安排有关人员做好善后工作,遇有情况及时报告。预警号令解除后,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和通报。
六、应急响应程序及要求
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响应。
(一)当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立即启动相应的地震应急响应程序,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及时做好救灾减灾工作。
(二)市教育局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避震通知后,立即组织各学校紧急避震疏散。同时,及时督查抢险救灾人员集结、资金筹措、物资装备等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宣传稳定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师生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
(三)临震地区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减轻地震灾情和灾难后果程度。市教育局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紧急调用救灾物资、借用救灾装备、确定和借调救灾人员和划定救灾场地,并对所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登记。对在救灾过程中紧急征用的物资设备,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在灾后予以归还;造成损坏而无法归还的,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妥善处理。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局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统计相关信息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局防震减灾领导组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工作,并组织和指导各学校迅速开展救援抢险工作。
(五)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响应
现场救助。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实施应急措施。要采取边抢救、边处理、边调查、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保护事故现场,及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按照市政府和市教育局要求,认真落实紧急应对措施。
情况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求救110、119、120,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告,请求支持和帮助。上报信息应当做到真实、客观、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教育局。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6)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市教育局的应急响应
接到学校报告的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后,市教育局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影响范围和可控程度,采取如下对策:
(1)对事发地学校作出指示和要求,责成有关股室立即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股室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救助工作;
(3)调集专业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求相关部门加大支援力度;
(4)市教育局领导及时赶赴事发地,靠前指挥;
(5)批准启动市教育局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运作;
(6)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七)应急解除
当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七、宣传与监督
(一)宣传教育与培训
市教育局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地震灾害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防灾应急手册,普及基本的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公布报警电话,中小学校要开设防震减灾应急课程,使师生掌握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定期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二)信息监测与预测
各学校应当建立信息报告员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建立信息监测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大信息监控,广泛收集有关地震灾害的信息,做好各类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价值的预报信息。
(三)预案演练
从实战角度出发,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学校对预案进行演练,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学校平时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对师生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做到有备无患。
学校要根据预案要求,每学期至少组织演练一次,并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正与补充。要建立一支过硬的应急抢险队伍,每年进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地震灾害的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
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分工负责制,严格奖惩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现场指挥体系及工作要求
1、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迅速建立救灾减灾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沟通、汇总灾情,上报灾害信息,准确报告地震破坏、人员伤亡、被压被埋人员和失踪人员情况,上报自救互救成果,以及救援、社会救助进展情况。及时分配救援任务,划定责任区域,组织、协调各类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2、及时组织查明次生灾害的危害与威胁,及时疏散学校师生;组织协调抢修学校的通信、道路、供电、供水等设施,预测灾害需求的构成与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协调有关部门对受灾建筑物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及受害程度评估。
九、基层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机制、职责
1、各学校(幼儿园)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2、校(园)长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要结合本校实际,平(时)震(时)结合,地震应急与其他应急事项结合,要对上级预案进行细化,要有具体措施,便于操作。
3、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十、突发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一)震前应急准备
各学校要配合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定期对学校的各类建筑设施进行检测和鉴定,对确定为危房的校舍,要坚决进行封闭和加固维修,加强对各类建筑物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明确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法,定期修定防震减灾预案,并组织学习和熟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物资,并落实数量明确到人;经常组织学校广播、宣传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各疏散路线,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在校办公室备案;抢险救灾组要经常开展训练;负责物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监控及巡视;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安定。
(二)临震应急反应
1、学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校领导主持召开应急会议,依法宣布校区进入临震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应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
2、对重点部位和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办公室要安排好临震期间的通宵值班,以便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8、随时掌握和报告各类灾情信息,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三)震后抢险救灾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学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指挥各部门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队伍的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的有关部门的指导;
6、必要时请求援助。
(四)安全防护及救援行动
应急疏散组:具体制定师生疏散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抢险救灾小组:协调组织开展前期校区内搜救工作;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出现重大灾情,请求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校区搜救救援行动;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电、校内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请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请示调集部队和组织师生员工抢救被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抢险。
医疗救护小组:协助各级卫生医疗救护部门开展校区疾病预防控制和水源监督、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协调医药管理部门迅速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安全保卫小组:维持治安。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十一、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1、对于按照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上级防震减灾领导组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修订地震应急预案,预案操作性强、与上级预案接轨,并注重演练和宣传教育的学校,要给予表彰奖励。
2、对未按要求制定、修订、实施地震应急预案、不认真实施预案管理的学校,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3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教育系统防震减灾领导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和现场救援工作进行事后调查,并对有关单位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