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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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国务院令第673 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鲁政发〔2017〕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3〕25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修正)、《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8月国防科工委令第18号,2015年4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2015年11月省政府令第29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5月国务院令第197号令,2017年12月修订)、《<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2018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19号)、《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2010年4月省政府令第224号,2014年10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通过)、《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1月8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视频监控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安〔2013〕173号)、《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视频监控工作的通知》(鲁科工爆〔2013〕3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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