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7847554005985/2021-70377 | 分 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机关事务;其它 |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
标 题: | 【数字图文解读】《安丘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数字图文解读】《安丘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联系电话:0536-4396101,山东省安丘市青云大街623号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01室,电子邮箱:aqswglj@wf.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页面发布;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进行发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14条,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文件1条,工作信息7条,重点信息2条,其他信息4条;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公开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件申请3件,内容涉及权责清单、三定方案、财政预决算等方面。
2.申请处理情况。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按时办结4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信息不存在3件。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详实审核公开事项内容,严把信息公开原则和关口,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准确和严肃,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2020年未发生任何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引发的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中心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不断更新,促进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认真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拓宽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信息的形式和载体,当场解答群众的咨询和疑难问题。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2020年按照分工重新调整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同时,中心各科室、单位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主动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压实各级责任,及时反馈改进,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3.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制定中心培训计划,每年定期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结果追究结果情况
1、建立考核制度。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公开日常记账考核制度,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制度,主动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对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反馈改进,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于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通过网站公示、向相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途径,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0年度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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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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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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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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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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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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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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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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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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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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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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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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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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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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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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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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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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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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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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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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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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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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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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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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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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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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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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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各业务进行宣传培训,制定考核措施,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学习省、市及其他县市单位的好经验和先进技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让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政府信息。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公开的质量均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务新媒体应用率不高,范围不够广,使用不够灵活。
(三)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所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一是组织信息公开培训学习,熟悉条例规定,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将信息公开列入常态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信息发布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安丘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