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30807Y/2025-01804
  • 分  类:执法信息 ; 土地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2025-06-27
  • 标  题:2025年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30807Y/2025-01804 分  类: 执法信息 ; 土地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5-06-27
标  题: 2025年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025年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发布时间:2025-06-27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法机构设置:自然资源督察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发展服务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规划用地技术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筑工程服务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

办公地址:安丘市青云大街627号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自然资源督察科(0536-4395811)、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0536-4393267)、信息管理科(0536-4395861)、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0536-4395828)、发展服务科(0536-4395139)、国土空间规划科(0536-4393261)、规划用地技术科(0536-4393265)、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0536-4395858)、建筑工程服务科(0536-4393260)、耕地保护监督科(0536-4395839)、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0536-4395829)、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0536-4395800)

二、执法职责

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执法权限

查处测绘、林草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

四、执法依据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种子法》《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草原防火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植物检疫条例》《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山东省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山东省国有林场条例》 《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山东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山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山东省种子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

五、执法程序(详见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

http://wfaqzwfw.sd.gov.cn/aqs/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AQ370784GT)

    行政许可:审查-受理-听证-审批-公告。

    行政强制:报批-告知-实施。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执法流程图

 

 

 

六、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科

网络投诉:http://wfaqzwfw.sd.gov.cn/aqs/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AQ370784GT

电话投诉:0536-4395851

信件投诉:安丘市青云大街627号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科

邮件投诉:aqszrzyj@wf.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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