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丘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丽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本次城镇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历经前期准备、资料调查收集、资料整理录入分析、土地定级、基准地价评估、与市内其他县(市、区)综合平衡、成果完善和社会听证、市局验收等过程,形成了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经市政府审批通过,确定公布实施。
适时更新基准地价是自然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基本依据,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杠杆。
基准地价成果作为法定公示地价成果之一,具备政策指导性、价格权威性和数据时效性,它作为区域的平均价格,可以宏观的代表一定范围内的土地价值,因此可以作为土地价格基准,为各项政策制定提供价格参考。
基准地价成果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使用者、经营者提供了城镇各区域、各用途的基准地价,同时为土地市场管理提供了简便易行的宗地地价评估标准,为建立“宏观管理、微观搞活”的地价体系奠定了基础,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地价管理方面可结合基准地价成果,建立以基准地价为指导、标定地价为基础,涵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收购价格、收回土地价格、租赁价格以及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价格的地价管理体系。
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对于基准地价的制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同样基准地价成果也可以对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编制提供重要参考。土地定级成果可以反映土地质量的差异、优劣程度,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开发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土地质量的差异影响。
基准地价也可以为城市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服务。城市规划的核心是搞好城市布局、合理利用土地。城市基准地价成果是对城市布局、合理用地的经济反映,它对城市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引导作用。
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顾问:张丽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咨询电话:0536-439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