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30807Y/2022-12012
  • 分  类:执法信息 ; 土地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2022-04-29
  • 标  题:2022年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30807Y/2022-12012 分  类: 执法信息 ; 土地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04-29
标  题: 2022年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022年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发布时间:2022-04-29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法机构设置:自然资源督察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国土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行政许可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规划用地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筑和市政工程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

办公地址:安丘市青云大街627号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自然资源督察科(0536-4395816)、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0536-4395831)、国土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0536-4395866)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0536-4395828)行政许可科0536-4395139)国土空间规划科0536-4395139)规划用地科0536-4395816)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0536-4395858)建筑和市政工程科0536-4393260)、耕地保护监督科0536-4395839)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0536-4395829)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0536-4261034)

二、执法职责

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执法权限

    查处测绘、林草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种子法》《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草原防火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植物检疫条例》《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山东省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山东省国有林场条例》 《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山东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山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山东省种子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

五、执法程序(详见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http://wfaqzwfw.sd.gov.cn/aqs/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AQ370784GT

行政许可:审查-受理-听证-审批-公告。

行政强制:报批-告知-实施。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执法流程图

、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室

网络投诉:http://wfaqzwfw.sd.gov.cn/aqs/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AQ370784GT

电话投诉:0536-4395851

信件投诉:安丘市青云大街627号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室

    邮件投诉:aqszrzyj@wf.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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