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4295635/2015-00099
  • 分  类:办事指南 ; 公安
  •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2015-09-18
  • 标  题:户口迁移办事指南
  • 文  号: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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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5635/2015-00099 分  类: 办事指南 ; 公安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5-09-18
标  题: 户口迁移办事指南 文  号:
公开方式: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户口迁移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09-18

 

办理事项

户口迁移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服务对象

公民

收费标准

10元

收费依据

鲁价费发【2006】231号

材料齐全后,到公安局服务大厅户籍窗口办理

 

 

 

申办条件

 

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

3、户籍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4、婚姻状况证明;

5、以下情况还需要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干部、工人调动户口迁移需要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动函;②离退休人员安置户口迁移需要老干部、民政部门的安置介绍信,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或离(退)休证明;③选调生(包括公务员录用)户口迁移需要组织部门调令或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④随军家属户口迁移需要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的《军队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军官证(士官证);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干部任职命令;⑤户口迁入镇区、城区落户需要房产证等合法有效住所(含租赁)证明;⑥引进人才户口迁移需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其他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聘用合同;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证明;⑦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三投靠”户口迁移的,夫妻投靠的需要出具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出具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未婚证明;被投靠方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⑧城镇居民户口迁往农村需要城区无住房证明(房管部门);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明材料;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无工作证明、社保证明、整户迁移、其他证明材料

受理机关

安丘市公安局户籍科

办公地址

市北区青云大街2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服务电话

4383930

承诺时限

当天

乘车路线

7路、9路公交车 市政府站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建议广大群众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提前拨打户口所在地户籍电话咨询,因为各个地市特别是跨省的户口迁移在个别方面可能会存在不同,并且农村户口的迁移存在个别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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