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192K/2023-01134
  • 分  类:政务动态 ; 机关事务
  • 发布机构: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2023-09-11
  • 标  题:安丘市发改局多措并举推进“双公示”报送工作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192K/2023-01134 分  类: 政务动态 ;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3-09-11
标  题: 安丘市发改局多措并举推进“双公示”报送工作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发改局多措并举推进“双公示”报送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11

为切实规范政府履职行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安丘市多措并举,确保“双公示”信用信息及时、有效、准确的对外公示,扎实推进“双公示”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

建立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应示尽示。建立“双公示”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和标准体系,完善长效评估和考核机制。

确保实效。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切实落实“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责任制,及时提醒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双公示”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示,确保“双公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数据标准。按照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填写,确保每条报送数据信息规范、标准,保障“正确率”,严控“迟报率”,杜绝数据瞒报、漏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