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784310316545j/2021-07774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13 | ||
标 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殷飞解读《安丘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殷飞解读《安丘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一、政策背景
目前,户外广告和招牌作为城市经济发展表征和夜景亮化的重要载体,在城市容貌中居于重要地位。近年来,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数量、种类、规模也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这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布局不合理、设置不规范、老旧广告招牌缺乏维护等问题。
前期,由市财政投资,对商场路、青云山路沿街门头牌匾进行统一改造提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政策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审批设置行为,细化设置申报流程、条件,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制定《安丘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具体的制定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
5.《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6.《潍坊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了加强我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和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行为,细化设置申报流程、条件,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四、主要内容及重要举措
《实施细则》共分为总则、设置、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章。
(一)明确部门职责。为适应我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
(二)确定设置原则。《实施细则》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要遵循统一规划、总体协调、有偿使用、安全美观、安全可靠、内容健康、文字规范的原则,与建(构)筑物风格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相融合。
(三)严格规范设置。一是强调规范统一。明确了设置标准:数量上一店一招、有多个临街立面的可以每个临街里面设置一块、多单位楼宇统一规划。二是强调安全优先。申明了禁设情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影响市政、消防设施使用,妨碍生产生活、影响城镇容貌,在机关、文保单位、风景名胜区或者政府禁止区域设置。同时规定禁止设置屋顶广告、窗户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大型高立柱广告、桥体广告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三是强调依法设置。明确了设置期限:户外广告设置一般不超过二年,大型电子显示屏设置期限不超过五年,其他大型户外广告不超过三年,期满不再延续的自行拆除。
(四)强化监督管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由于长期暴露在外,风吹雨打,极易生锈、腐蚀、脱落,若未定期检查维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实施细则》明确了设置人的管理维护主体责任,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违反设置要求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