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郚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帮助下,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稳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1. 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由各业务部门提供具体信息,研究室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及时准确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021年,郚山镇政府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微信公众号发放137条,政策解读3件。

3. 解读回应关切。

2021年,回应关切3次。其中网络问政1次,信箱2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未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未接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相较2020年增长0件。2021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全年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2次,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文件公开度、规范性及时效性,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将政府信息按照所属类别进行发布,并针对不同阅读群体进行精准推送,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管理,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认真做好郚山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针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和调整,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栏目设置。优化政务新媒体设置,在“山水画廊五彩郚山”公众号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近期动态及招商引资等的相关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郚山镇公众号都可查阅本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紧紧围绕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实现以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发挥监督约束作用。二是加强人员机构设置。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并明确小组各人员职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三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小组成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1、完善信息,规范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保障郚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平台。 

2、扩大公开内容。及时补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新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既保证内容的时效性,又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多措并举培育人才。立足岗位能力需求,正确处理当前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市级专家授课、手把手教学等形式,打造一支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入人才动力。 

总之,2020年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底子弱,技能差。培训力度不够,全体镇干部,特别是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优化队伍配置,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不高,专业性不强。

2、内容少,范围窄。公开范围存在局限性,公开内容不丰富,面向群体单一,不够深入。

3、公开形式单一。镇辖区多为50岁以上中老年群体,对网站、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无法正常接收。

改进情况:1、强化理论增强技能。采用线上线下学习,过关考试的方式。以考促学,以此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优化队伍配置,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2、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利用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来。不断完善郚山镇政府公众信息公开内容,互动交流类栏目有效运行,加大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并及时帮助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公开内容。 

3、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标语、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乡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政务公开,多种形式方便群众知晓,尤其方便中老年群体知道政务、了解政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要求,按照2021年安丘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安丘市郚山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并组织实施。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与2020年相比较无变化。

(四)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郚山镇金鸿大道镇政府驻地,邮编:262100,电话:0536-4961001,传真:0536-4961018,电子邮箱:wsdangzhengban@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